2022南安市霞美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通知


2022南安市霞美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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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霞美中心小学(校本部)2022年秋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根据《霞美镇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南霞政〔2022〕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2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年级计划招收4个班(共216人) 。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6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
三、招生办法
第一批招生
(一)第一批招生对象(含政策性照顾对象)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①户籍在霞美村的适龄儿童;
②户籍在埔当村、沃柄村、梧坑村三个行政村适龄儿童;
③政策性照顾对象(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实际居住生活在霞美村的港澳台侨籍适龄儿童);
④霞美镇镇直机关单位正式干部职工子女 。
2.报名时间
8月20日-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材料
①招生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户口迁入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前登记户籍,且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南安市霞美镇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预防接种查验证明》(霞美医院出具)、《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父母、适龄儿童各复印1份),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学校报名,经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下同);
②政策性照顾对象:现役部队军人子女报名时还应携带部队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南安市霞美镇小学“就近入学”申请表》;高层次人才子女报名时还应携带高层次人才身份的有效证件或入选文件、工作单位证明、居住证明、《南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申请表》(由市公务员局盖章、签署意见);港澳台侨籍报名时还应携带适龄儿童的护照、家长(监护人)的户口簿、霞美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居住证、《南安市霞美镇小学“就近入学”申请表》;
③镇直机关单位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报名时还应携带单位“国库支付工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南安市霞美镇小学“就近入学”申请表》 。
4.公示招收名单
8月22日学校公示第一批招收对象名单,接受监督 。
第二批招生
(二)第二批招生对象招生办法
1.公布学位
8月22日公布剩余学位,并上报镇政府备案 。如果有剩余学位才进行第二批招生;如果第一批招收对象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则不安排第二批招生对象登记审核 。
2.第二批招生对象
(1)第一类对象
购房并实际居住在霞美村辖区商住房的(新都城、尚都华庭、禹州地产、霞美佳苑霞美村原拆迁户、华创幸福鲤),且户籍在2022年3月1日前迁入霞美镇派出所的适龄儿童 。
第二批第一类对象登记时间及所需材料:8月22日至23日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学生《预防接种证》、户口簿、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购房合同及购房税务发票、近2个月的居住生活水、电缴费单据等到学校登记,经审核确认后,给予公示 。
学校按照招生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第二批第一类名单于8月24日公示,第二批第一类招生后公布剩余学位 。完成招生计划数的,则不再启动后续批次招生 。有剩余学位才进行第二批第二类对象招生 。
(2)第二类对象
购房并实际居住在霞美村辖区商住房的(新都城、尚都华庭、禹州地产、霞美佳苑霞美村原拆迁户、华创幸福鲤),且户籍在2022年3月1日后迁入霞美镇派出所的适龄儿童 。
第二批第二类对象登记时间及所需材料:8月24日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学生《预防接种证》、户口簿、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购房合同及购房税务发票、近2个月的居住生活水、电缴费单据等到学校登记,经审核确认后,给予公示 。
学校按照招生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第二批第二类招生于8月25日公示,第二批第二类招生后公布剩余学位 。完成招生计划数的,则不再启动后续批次招生 。有剩余学位才进行第三批招生 。
第三批招生
(三)第三批招生对象招生办法
1.公布学位
8月25日公布剩余学位,并上报镇政府备案 。学校完成招生计划数的,则不再启动后续批次招生,有剩余学位才进行第三批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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