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初二女生与老师同学发生矛盾后患上抑郁症,家长告学校失职获赔37万( 四 )


据判决书内容显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学校存在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形 。且事发时原告作为未成年学生无法直接证明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其提供的录音、录像、证人证言、诊疗记录可以达到证据高度盖然性标准,可以认定原告因老师及同学不当言语一定程度上造成原告精神疾病的后果 。此外,法院认为,老师的不当言语是致其(小美)患病的原因之一,两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侵权人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由于涉案老师是在履行教学职务而实施的行为 。产生的后果应当由学校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
最终,法院根据相关规定判决沈阳私立实验学校赔偿小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学费等共计377291.3元 。驳回了关女士要求学校在沈阳市主流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的请求 。
“因为之前的官司学校封了我的房子,冻结了我的银行卡,至今没有解决,导致我一直在借钱给孩子看病,背负着一百多万的债务 。”关女士认为女儿是因学校的种种原因才变成现在这样,学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学校给孩子造成了莫大的精神损害,我希望精神损害赔偿能得到支持 。另外,学校和老师都应该对此进行道歉,不让悲剧重演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罗梦婕
编辑 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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