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陕西省教育厅最新通知

12月30日,采访人员从陕西省教育厅了解到,省教育厅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下发通知,明确我省将从规范招生入学、规范课后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中小学校|陕西省教育厅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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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 规范招生入学,公办、民办同步招生且独立招生 不得混合招生
通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公民同招”,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提前私自组织招生考试,坚决制止“掐尖”或变相“掐尖”招生行为。
民办中小学不得以公办学校或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公办学校、民办学校须同步招生且独立招生,不得混合招生,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
公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广告及计划,需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民办学校及中外(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的招生简章、广告及计划,需报审批机关备案。
任何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学校的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等要向社会公示,不得宣传和变相宣传中考、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
■规范“五项管理”,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中小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将手机管理、作业管理、睡眠管理、读物管理、体质管理等作为规范办学行为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切入口。制定负面清单,细化实施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整改纠偏。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构建起师生同心、家校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教育环境。
■规范课后服务,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学校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课后服务内容要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中小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规范课程管理,严禁随意增减课程及课时,严禁随意提前结束新课
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及课程要求,按规定开齐开足相关课程,严禁随意增减课程及课时,严禁随意提前结束新课;严禁学校占用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补课,如有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班级,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严禁以家长委员会或其他组织名义组织学生补课;严禁学校和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等;严禁学校为社会上各类营利性补习班、培训班等提供教学设施、场地和其他便利条件。
■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
学校要大幅压减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各地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初中毕业年级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可在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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