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而思|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


学而思|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

根据《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晋卫发〔2016〕61号)规定 , 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如下:

【学而思|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获得Ⅰ类学分不得低于10分 , II类学分不得低于15分;
二、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对象Ⅰ类学分不得低于8分 , II类学分不得低于17分;
三、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对象Ⅰ类学分不得低于6分 , II类学分不得低于19分;
四、乡镇卫生院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Ⅰ类学分不得低于5分 , II类学分不得低于20分 。
五、乡村医生Ⅰ、II类学分合计不得低于20分 。
需要说明的是 , 疫情期间国家在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方面有调整 , 因此 , 关于疫情期间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 , 以所在单位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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