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海南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2021海南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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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 , 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 , 中小微企业按照60%返还 。
【2021海南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
实施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的市县单位 , 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以上 。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
申请平台:海南政务服务网
申请条件:上年度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的省社保参保企业
申请材料
为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一步简化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办程序 , 将普通企业稳岗返还申领的佐证材料减至“零” , 企业不再提供花名册、社保缴费申报表、社保付款凭证、减员证明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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