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宝鸡太白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宝鸡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 二 )


招生 。报名结束后,由县局组织辖区学校招生 。按照“公民 同招,依次录取”和“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首先安排学区范围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报名人数和学校学位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超过学位数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县局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招生完成后,经县局审核,学校对外公布招生名单,通过系统通知家长报名时间及其它相关报名事宜 。
三、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1.加强宣传 。各校要继续通过新闻媒体、校园公示栏、告家长书、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和家长宣传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学区划分、登记流程、审核条件、时间安排等政策规定,提高知晓率,形成良好招生入学工作氛围 。尤其是要借助社区、镇村组织的力量,将宣传辐射辖区所有适龄学生家庭,以广泛的社会知晓率保障招生入学顺利进行 。
2.严格纪律 。严格执行招生入学“十项严禁”,即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生工作结束后,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或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
3.严肃执纪 。县局执行领导包镇联校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责任制,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 。对发生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等行为的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负责人约谈、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教育督导部门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专项督导和常态督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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