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平公租房补贴申请人房产要求一览


临平公租房补贴申请人房产要求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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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房且5年内无转让住房记录,下列房产纳入申请核查范围内:
【临平公租房补贴申请人房产要求一览】1.申请家庭拥有的私有房产
2.申请家庭承租的各类公房
3.申请家庭有农村批地建房
4.申请家庭已拆迁(含货币安置)的或享受多高层公寓安置的
以上各项中所涉房产因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原因已转让5年以上的 , 不纳入房产核查范围 。房产核查以《房屋所有权证》中注明的房屋所有权人、《租赁证》中注明的承租人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确定的安置对象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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