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国会计疫情防控等相关事宜告知书?( 二 )


(八)对流动、出行需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九)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规定需要实施管控但未完成相关管控措施的人员;
(十)考生考试当天,经现场三次复查后,体温≥37.3℃;
(十一)考生考试当天,“云南健康码”非绿码(当日更新),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当日更新);
(十二)考试证件及相关资料证明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或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情况 。
六、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考试过程中,普通考场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腹泻、呕吐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由考点疫情防控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 。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一是视情况安排在备用或隔离考场考试;二是考试结束后,应待其他考生疏散后再离开考点(还需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不得离开考点),参加的全部科目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并于24小时内向考点提供昆明市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
七、建议考生赴考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所有考点不备车位,送考车辆及人员将考生送至考点后,不得进入考点,不得在考点周围聚集,尽快驶离 。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分批、错峰离场 。
八、考后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做好考后7天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核酸检测结果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昆明市会计考办 。
【2022年全国会计疫情防控等相关事宜告知书?】九、责任追究
考生凡作出虚假或不实承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提供虚假或不实“健康码”或“行程卡”、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
十、在昆明学院考点参考的考生,只能从昆明学院西门进出 。
特别提醒:以上意见及建议仅根据当前昆明市疫情防控形势提出,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可能提出新的建议及要求 。我们将在昆明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信息,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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