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重庆江津第四届运动会赛事总则 江津运动会2020( 三 )


(一)大会设运动员资格审查小组和纪律检查委员会 , 由区纪委、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体育局等单位联合组成,负责审查运动员资格、受理举报、调查处理等相关工作,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举报和调查处理违纪行为等工作 。
(二)各项目仲裁委员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
十六、裁判各项目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统一抽调 。
十七、经费
(一)各代表团参加区四运会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
(二)竞赛组织费用由大会组委会统一负责,裁判员、工作人员交通费用回原单位报销 。
十八、本规程总则由区体育局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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