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天府英才计划申报指南( 三 )


(五)公示、入库及发证
拟奖励扶持名单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认定人才进入新区人才库并颁发相应证书,高级及以上人才制发“天府新区英才卡” 。
申报线下提交纸质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 装订成册,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天府英才中心1楼政务服务区 。
网上申报咨询电话:028-68773618;028-68773465 。
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和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认真初审本单位申报人资格和申报材料 , 确保相关真实完整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人及其用人单位 , 将按照有关规定提交至市个人信用征信机构和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并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
(二)申报人成功申报人才认定后离职,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党群工作部(人才办)书面报告人才去向 。对于离职后离开直管区的,不再享受相应人才政策;离职后在直管区其他用人单位重新就业的 , 由人才办审核新用人单位资质后,确定是否保留其享受人才奖励补贴的资格 。
(三)本申报指南由党群工作部(人才办)负责解释 。
申报流程图

2021年度天府英才计划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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