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疫情通知 8月30日鲁甸县疫情防控紧急提示


鲁甸疫情通知 8月30日鲁甸县疫情防控紧急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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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疫情防控紧急提示
一、8月23日以来有四川、青海、西藏旅居史的入(返)鲁人员 , 请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学校或入住酒店报备 , 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如隐瞒行程轨迹、健康状况或核酸检测结果 , 造成疫情传播 , 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二、近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鲁人员 , 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 进行5次核酸检测(第1、2、3、5、7天) 。
三、近7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鲁人员 , 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 进行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 。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 , 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四、近期有外出计划的 , 请避免前往有本土疫情的地区 。出行前密切关注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变化和阳性感染者轨迹等情况 , 到达后主动配合落实当地疫情防控措施 。
五、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 请大家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 做好日常防护(特别是在外出时 , 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途经高速公路服务区 , 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 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 , 构筑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 。
来源:鲁甸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鲁甸疫情通知 8月30日鲁甸县疫情防控紧急提示】发布时间: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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