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宿州疾控发布返宿健康提醒通知 9月1日宿州疾控发布返宿健康提醒


9月1日宿州疾控发布返宿健康提醒通知 9月1日宿州疾控发布返宿健康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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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即主动报备 。
有涉疫地区旅居史以及省外来(返)宿人员 , 特别是近7日以来有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四川省、天津市等疫情波及范围较广的地区 , 黑龙江省大庆市、哈尔滨市 , 河南省商丘市、安阳市、三门峡市 , 山东省济宁市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重庆市沙坪坝区、九龙坡区 , 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 , 湖北省武汉市 , 江西省鹰潭市 , 辽宁省大连市、沈阳市等新发疫情或有社区传播风险地区来(返)宿人员;以及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集的来(返)宿人员 , 所有安康码、行程卡为“红码”、“黄码”的人员 , 接到各级各地疾控电话告知的风险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或入住酒店宾馆报备 , 如实报告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 。
报备方式:
1、通过皖事通APP-返宿登记服务填写个人来(返)宿信息登记报备;
2、拨打12345热线报备;
3、拨打单位、入住酒店电话报备;
4、拨打目的地所在社区(村)电话报备(点击了解——宿州市村、社区返乡人员报备电话) 。
二、落实管控措施 。
各县、区要参照《涉疫地区一览表》 , 认真排查近7天内涉疫地区来(返)宿人员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的 , 落实分类健康管理措施 。特别是近7天内有青海、海南、西藏、新疆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 实行7天集中隔离 。对近7天内有青海、海南、西藏、新疆其他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 实行“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隔离” , 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 , 采取集中隔离 , 隔离期间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14天内有上述四地旅居史的人员及其同住家人 , 解除隔离后继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 开展核酸检测 , 切实排除风险 。
三、做好开学准备 。近日 , 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陆续开学 , 再次提醒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幼托儿童)及家长:开学前7天如有省外特别是中高风险区所在地旅居史的 , 要及时报备并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 不可擅自返校 。开学前和开学后配合做好“三天两检 , 应检尽检” , 以及随后的每日20%师生抽检;主动开展自我健康监测 , 出现发热、咳嗽、皮疹、腹泻等传染病可疑症状要主动报告并及时就诊 , 避免带病上课 。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要做好对全部师生员工(含后勤人员)的健康监测、行程轨迹摸排和宣传教育 , 认真落实晨午晚检、核酸检测等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 , 开学后7天内封闭管理 , 无关人员不得入校 , 7天内不举行大规模聚集性活动;要根据最新学校疫情防控方案(第六版)结合本校实际制定(修订)应急预案预案、工作方案 , 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与此同时要做好多病共防 , 同步做好秋冬季高发的流感、病毒性腹泻等传染病防控 。
四、坚持扫码亮码 。全市交通站点、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宾馆酒店、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等各类场所均要在入口处显著位置张贴场所码 , 安排专人值守 , 查验进入人员扫码验码 。公众进入相关场所时 , 要自觉遵守扫码秩序 , 主动扫场所码 , 并向工作人员出示扫码结果 。工作人员要主动为老人、儿童等提供扫码帮助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检查巡查 , 确保行业领域扫码通行措施落实到位 。
五、加强风险排查 。车站、道路卡口等交通枢纽 , 各宾馆酒店、社区(村)等加强风险人员排查管控 , 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 。发现风险人员 , 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及相关部门报告 , 并落实管控措施 。各园区、工地、农贸(集贸)市场等用人单位 , 要落实主体责任 , 严格排查用工人员涉疫地区旅居史情况 。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 加强对所属行业、单位的监督检查 , 指导督促各单位强化务工人员规范管理 。
六、主动核酸检测 。核酸检测是精准发现和快速阻断疫情传播的有效手段 。全市居民、流动人员以及重点人群要严格按照规定 , 主动采样核酸检测 , 做到“应检尽检” 。(点击了解——最新!宿州市1108个便民核酸采样点信息汇总!) 。市外来(返)宿人员入宿时需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并在抵宿后24小时内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 。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 需在交通场站临时核酸检测点免费检测一次 , 无需等待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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