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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赡养老人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
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 。《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
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享受扣除政策 。
具体扣除标准为:
(一)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二)非独生子女 , 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 分摊扣除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
2、双胞胎是否可以按照独生子女的标准享受扣除?
答:双胞胎不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扣除 。双胞胎需要共同赡养父母,双胞胎中任何一方都不是父母的唯一赡养人,因此每个子女不能独自享受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
3、非独生子女,能否由某位子女按每月2000元扣除?
答:不可以 。按照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 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
【附热点答疑 个税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和条件是什么】4、父母均要满60岁还是只要一位满60岁即可享受扣除?
答: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 , 纳税人就可以按照规定标准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
5、独生子女家庭 , 父母离异后再婚的,如何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答: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 , 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独生子女享受扣除 。
6、生父母有两个子女,将其中一个过继给养父母,养父母家没有其他子女 , 被过继的子女属于独生子女吗?留在原家庭的孩子,属于独生子女吗?
答:被过继的子女,在新家庭中属于独生子女 。留在原家庭的孩子,如没有兄弟姐妹与其一起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 , 也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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