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税务发票摇奖活动注意事项


湖北税务发票摇奖活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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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欢迎参加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即时开”网上发票摇奖活动(以下称本活动) 。在参加本活动之前,请您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声明 。如果您选择参加本活动,您的行为将被视为对本声明全部内容的认可 。
2、“即时开”网上发票摇奖是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为鼓励消费者积极索要发票、促进商户规范开具发票的一项举措 。目前网上摇奖系统仅有“湖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唯一入口,除此之外其他任何途径的类似发票摇奖,均与本活动无关 。
3、 摇奖发票范围 。您取得的发票满足以下条件即可通过网上摇奖系统参加本活动:由湖北省范围内(包含县市)商户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发票和增值税卷式发票,且开具日期距参加摇奖日期在180天以内 。作废发票、红字发票不能参加本活动 。其他种类发票暂不能参加本活动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保留调整摇奖发票范围的权力,请以公告为准 。
4、不能重复参加摇奖 。对已经录入网上摇奖系统并查验通过参加摇奖的发票信息 , 无论是否中奖,无论何种原因,均不能再次参加摇奖 。
5、监控名单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公平公正开展“即时开”网上发票摇奖活动,网上摇奖系统将对发票开具方违反发票摇奖原则、恶意套取发票摇奖资金的行为进行监控,一旦发现上述行为即列入发票摇奖监控名单 。已列入监控名单的发票开具方,其开具的发票将不能参加本活动 。
6、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因黑客攻击、通讯线路中断、第三方支付平台自身原因等网上摇奖系统不能控制的因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他缺陷,导致用户不能正常使用或中奖资金无法正常到账,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将不承担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给用户造成的影响 。
7、 本声明未涉及的问题请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声明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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