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兰州榆中县公租房申请攻略 兰州市榆中县租房


2023兰州榆中县公租房申请攻略 兰州市榆中县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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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 , 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出发 , 按“应保尽保”的原则 , 规范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审核程序 , 确保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公示、确认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
二、组织领导
县住房保障部门和县民政部门负责全县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审核工作 。对各乡镇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示、确认 。县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的核查、审核工作 , 县民政部门负责城镇中低收入公共租赁申请家庭的收入审核工作 , 各相关部门协助核查申请家庭及个人的房产、收入、车辆、工商注册等相关情况 , 并提供相关政策咨询 , 出具查询结果 。各乡镇政府、社区和有关单位负责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初审 , 并确定专人负责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的资料申报、信息录入工作 。
三、申请审核对象及执行范围
榆中县全县范围内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 。
新就业大学生及城关镇范围内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
四、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条件
(一)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所有成员)为榆中县城镇户籍;
2、申请人及申请家庭在兰州市范围内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604元/月(含3604元);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
5、申请人为未婚单身且年满35周岁可作为一人家庭提出申请 。
(二)新就业大学生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榆中县城镇户籍;
2、申请人为大学及以上学历;
3、申请人为榆中县范围内行政事业或企业(个体工商户除外)单位职工 , 参加工作不超过五年(含五年)的新就业职工 , 且所在单位连续在榆中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养老保险;
4、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榆中县及高新区定远镇、连搭镇范围内无住房 。
(三)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榆中县的居住证;
2、申请人已在榆中县稳定就业三年以上(含三年) , 已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 且所在单位连续缴纳三年以上(含三年)养老保险;
3、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604元/月(含3604元);
4、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榆中县及高新区定远镇、连搭镇范围内无住房 。
五、申请审核所提交的材料及程序
(一)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提交资料
(1)《榆中县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房屋电子信息查询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所租住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优抚对象政策的 ,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7)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
(8)已取得保障资格的年审家庭需提供上述(1)、(5)项及有变更的相关资料 。
2、申请程序
(1)申请人及家庭向户籍所在地乡镇、社区提出申请;
(2)由各乡镇、社区工作人员通过查档取证、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房屋租住状况进行核查 , 并在其《房屋租赁合同》上签署意见 , 盖章确认;
(3)申请人户籍所在乡镇、社区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 在乡镇、社区进行公示;
(4)各乡镇汇总盖章上报县住房保障部门;
(5)县住房保障部门、县民政部门对上报人员进行复审;
(6)县住房保障部门、县民政部门审核、公示 , 对无异议或者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确认资格 。
(二)新就业大学生
1、提交资料
(1)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承诺书(单位承诺所证明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2)《榆中县新就业大学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3)申请人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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