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在校大学生医保参保条件


青岛市在校大学生医保参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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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条件
驻青高校以及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即大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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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居民医保参保方式
1、各类学校、学前教育机构负责本校(园)学生儿童的参保登记、材料审核、信息录入、信息确认、费用代收等工作 。
2、其他居民以户为单位 , 由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称街保中心)和居(村)民委员会负责参保登记、材料审核、信息录入、信息确认、费用代收等工作 。其中 , 市内三区居民在三区范围内可通过街保中心就近办理参保与缴费核定 。
3、非本市户籍的学前教育机构在册儿童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需其父母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 。父母一方属经区(市)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入人员;驻青部队现役军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及退伍军人,不受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时间限制 。
4、具有本市各类学校学籍的非中国籍的“大学生”、“少年儿童”可按规定参加本市居民医保,享受同等待遇 。学前教育机构在册的非中国籍少年儿童 , 按非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参保规定办理 。
5、《居住证》持有人可就近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和应缴居民医疗保险费核定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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