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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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一、报名对象
1.具有我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
2.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
(2)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
3.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以申请报名 。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以申请报名 。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
二、考试科目
考生的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体育类和艺术类 。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9〕31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2019〕1号)规定:
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 。
选择性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 。学生根据高校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分,作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 。
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
凡意向参加2023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须取得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 。考生若未取得上述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应报名参加相应科目考试 。考生若对已取得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不满意的,可报名相应科目的考试 。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如需参加专业省统考,还须选择报名参加相应科目的专业加试 。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4日,信息确认的截止日期为11月7日 。报名网址为http://m.xz.bendibao.com/edu/www.jseea.cn或http://m.xz.bendibao.com/edu/gk.jseea.cn 。
考生报名时须支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6号)和《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普通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发改收费函〔2019〕414号)执行 。报名费为20元/人,考试费为26元/门 。
体育、艺术类专业加试的报名考试费按原省教育委员会、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高等学校等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苏教财〔2000〕23号、苏价费〔2000〕97号)执行 。报名费为20元/人,考试费为60元/门 。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遵循“高考与合格性考试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
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填写《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请表》(附件1),经报名点及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审核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借考考生的高考报名、体检以及志愿填报等工作一律由报名地招办及相关部门负责 。
随迁子女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向现就读中学提交《2023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附件2),由现就读中学汇总后报就读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招办,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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