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集篇 合肥住房公积金常见问答


归集篇 合肥住房公积金常见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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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新设立的单位怎样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
答:新设立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管理中心审核文件,到管理中心指定的住房公积金委托缴存银行(以下简称委托银行)办理职工账户设立及缴存住房公积金 。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单位到管理中心领取或通过管理中心网站(www.hfgjj.com)下载《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简称开户申请表)、《合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简称个人明细表,需同时提供电子档)、《单位用户开通网上查询申请》(简称网上查询申请)、《授权委托书》(经办人非本单位职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黄山卡办理申请表(单位)》(简称单位办卡表),按填表说明填写后加盖印章 。
2、单位携带填写后的《开户申请表》、《个人明细表》、《网上查询申请》、《授权委托书》、《单位办卡表》和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机关、事业单位须提供)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社保缴费核定单(或其他社保关系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法人代表及部门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明细表登记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人力资源代理机构办理开户还需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服务代理协议》),报管理中心归集处(三楼304室)办理缴存登记手续 。本文中所需的材料除明确标注外,均需提供原件 。
3、经管理中心归集处审核后,至二楼徽商银行办理开户职工公积金卡受理登记,第二联加盖徽商银行受理专用章 。
4、经二楼徽行受理后,至业务大厅审核材料 , 设立单位公积金缴存账号,打印缴存开户通知单 。
5、将《单位用户开通网上查询申请》交管理中心信息处(四楼405室)开通单位网上查询业务;
6、单位持开户材料及个人明细表电子盘至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对缴存信息核对无误后即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经办人员应根据开户职工月汇缴金额和委托银行提供的转账账号按月足额缴存公积金 。
7、单位收到领卡通知后,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徽商银行长江路支行领取职工住房公积金黄山卡 。
注意事项:
缴存职工领卡后 , 需本人凭身份证到管理中心或徽商银行各网点办理启用和更改密码手续,初始密码为000000 。
问2、单位怎样汇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有变动怎么办?
答:(1)单位在办妥职工开户手续后,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 。住房公积金采取单位按月汇缴方式 。单位在发放职工月工资时 , 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连同单位应缴存的部分,在发工资日后五日内 , 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汇缴手续 。
(2)单位在以后各月汇缴时,若单位缴存人员没有发生变动 , 应按上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及缴存金额转账至委托银行单位住房公积金专户 。如有人员变动 , 应根据职工及其住房公积金的变动情况(与社保关系增减保持一致)填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变更清册》送至委托银行 。同时按当月核定的缴存金额转账至委托银行单位住房公积金专户 。
问3、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和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何确定?如何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答:(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定,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提高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2% 。
(2)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个人缴存部分,二是单位缴存部分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问4、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答: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须每年核定一次(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 。单位应填写《合肥市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申请表》、《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包括电子档),于每年7月至8月到管理中心办理比例调整手续 。如果当年单位缴存比例未有变动,只有职工缴存基数需要调整,可持材料直接到委托银行办理基数调整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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