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关于中国籍入境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


珠海高新区关于中国籍入境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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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新区关于中国籍入境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珠海高新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关于中国籍入境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
(第9号)
为做好中国籍入境人员进入高新区的服务管理工作,从2020年3月20日零时起,珠海高新区对中国籍入境人员管控措施明确如下:
一、关于入境人员的健康监测
所有中国籍入境人员入境后均应接受免费核酸检测 。高新区对中国籍入境人员严格实施百分百查验健康申报,百分百开展体温监测 。
二、关于入境人员的隔离措施
中国籍入境人员抵达后,将由政府专车专人接送至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实行闭环管理 。已实行居家隔离的,继续实行居家隔离 。
三、关于入境人员集中隔离期间的食宿费用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其食宿费用一律由个人自理 。
四、关于入境人员的医疗费用
中国籍入境人员输入病例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中国籍入境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 。参加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 。中国籍入境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人员,经高新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认定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 。
五、关于港澳台地区的中国籍入境人员(含港澳台人员)
主要看其入境前14天内是否有外国旅居史,如果有,属于防控对象,以上4条同时适用 。
六、高新区居民(或单位)如知晓亲友(或工作人员)14天内拟从国外返回的,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公司)和工作单位报告 。报告事项包括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到达珠海的日期、所乘飞机航班号、车船班次等 。
七、故意隐匿、瞒报本人或亲属的国外旅行史、居住史、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人接触史等信息,以及在医学观察期间不遵守规定私自外出,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
中国籍入境人员如有需要,8:30-17:30可拨打0756-3629405(白班),其余时间可拨打0756-3629123(夜班) 。
珠海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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