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参保人员四川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都市参保人员四川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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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3月1日起,我市参保人员在四川省内施行异地就医免备案 。我市参保人员在四川省内进行普通住院、普通门诊、药店购药、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的,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二、自免备案之日起,我市参保人员在四川省内异地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费用,联网结算和垫付后回参保地零星报销均不降低报销比例 , 不提升起付线标准 。
三、我市参保人员如需在四川省内联网结算异地就医门诊特殊疾病费用,应向我市医保经办机构报备异地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机构;更换异地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机构应向我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
四、自免备案之日起,我市参保人员在四川省内异地居住、工作和生活的 , 个人账户金额按规定发放至医保个人账户上,不再办理医保个人账户返还 。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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