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关于2022年度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缴费和待遇计发等有关问题的通告


湖南关于2022年度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缴费和待遇计发等有关问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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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缴费和待遇计发等有关问题的通告
【湖南关于2022年度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缴费和待遇计发等有关问题的通告】鉴于2022年度全省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基准值和2022年度全省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尚未公布 , 为方便参保单位和个人及时缴纳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费,不影响待遇计发工作,经研究,现就2022年度缴费和待遇计发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2022年度缴费基数基准值、待遇计发基数确定前,暂按以下规定办理有关业务
 ?。ㄒ唬┲肮せ狙媳O蘸褪б当O赵荻ń煞鸦贾滴?006元/月,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暂据此保底封顶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正常申报2022年度职工个人缴费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缴人员)可在3604元/月和18018元/月之间选择任一整数为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可待基准值发布后缴纳;按政策规定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的国有农垦企业(包括撤场建区、管理区、乡镇的原国有农垦企业)及其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申报2022年度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可待基准值发布后进行 。
 ?。ǘ┎渭庸ど吮O盏挠萌说ノ?,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参保人员工资之和)乘以缴费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缴费基数不保底封顶 。
 ?。ㄈ┬璋炖硗1!⒆龅?,应当缴费的期间应申报、缴费 。可以领取待遇的,应当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办理领取待遇手续前,应当缴费的期间应申报、缴费 。
 ?。ㄋ模?022年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暂以2021年度养老金计发基数(6728元/月),按2022年度暂定缴费基数基准值计算指数,预核并预发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2年死亡人员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在2022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公布后再核定、计发 。
 ?。ㄎ澹┘品⒐ど吮O沾錾婕吧夏甓韧吵锏厍肮ぴ缕骄ぷ实模?暂按全省202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发相关待遇 。
二、2022年度缴费基数基准值、待遇计发基数确定后,及时进行缴费结算、缴费和待遇核定、结算,并按以下规定处理相关问题
 ?。ㄒ唬┮呀煞训闹肮ぱ媳O崭鼋扇嗽保?已缴费月份缴费基数不再变动 。如缴费工资指数小于0.6或者大于3的 , 且本人愿意,可在2022年底前按当期缴费基数调整至0.6或3(退费、补差),逾期不再调整 。不调整的 , 按个人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计算(大于3的,按封顶指数计算,实际缴费基数的8%计入个人账户) 。
 ?。ǘ┭媳O蘸褪б当O詹伪5ノ辉谥爸肮じ鋈舜饲暗慕煞鸦?022年度缴费基数基准值统一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基数结算已缴的社会保险费(退费、补差)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指数也按公布后的缴费基数基准值计算 。
 ?。ㄈ┮淹1!⒆觥炖泶隽烊∈中模?缴费基数(工资)不再调整、缴费不再结算 。职工养老保险已停保、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的 , 缴费工资指数按公布后的缴费基数基准值计算 。
 ?。ㄋ模┭媳O蘸凸ど吮O找言ず撕驮し⒋龅?,统一重新核定后,按新的标准发放或结算,并补足或扣回与此前预发的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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