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北省防空警报试鸣通告 河北全省今日上午10时试鸣防空警报


2020河北省防空警报试鸣通告 河北全省今日上午10时试鸣防空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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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为进一步增强全市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推进城市防空警报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省人防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防空警报试鸣和人民防空训练活动的通知》(冀人防传〔2020〕13号)相关要求,市政府决定于2020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23分 , 在市主城区(含正定新区、高新区、综合保税区、循环化工园区)和其他县(市、区)城区组织实施防空警报试鸣活动 。现通告如下:
此次防空警报试鸣发放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信号,每种信号各发放一次,间隔7分00秒 。发放程序为:
1.10时00分至10时03分 , 发放预先警报;
2.10时10分至10时13分 , 发放空袭警报;
3.10时20分至10时23分,发放解除警报 。
试鸣期间,请广大人民群众保持平稳心态,安心工作和生活 , 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 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顺利实施 。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第二十次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调整为7月7日至8日,与我省统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重合 。为保障髙考安全有序进行,经省政府、省军区同意 , 2020年全省防空警报试鸣时间由7月7日调整至9月18日 。为提高全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 , 有效开展人民防空建设和规范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工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我市将通过固定警报器、移动警报器、廊坊电视台(公共频道)和廊坊广播电台(调频100.3兆赫)向全市发放警报信号 。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9月18日10:00至10:30 。
二、防空警报试鸣范围:廊坊市主城区、廊坊开发区、各县(市)城区、广阳区万庄镇、三河市燕郊镇、霸州市胜芳镇 。
三、防空警报试鸣程序:
10:00-10:03发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
10:10-10:13发放紧急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
10:20-10:23发放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
防空警报试鸣是没有敌情、灾情的检验性鸣放活动,目的是让广大市民了解防空警报的鸣放程序,了解防空警报的种类及听到警报时应采取的防护措施,有效提高防空防灾能力 。对此,广大市民在警报试鸣期间,要认真辨析警报发放的种类及应该采取的行动,保持镇定,避免慌乱 。试鸣结束后要及时恢复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单位和场所,试鸣期间要维护好正常秩序,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 , 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顺利进行(试鸣期间设咨询电话:2807900 ) 。
特此公告 。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 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让人民群众学会识别人民防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空袭警报信号并掌握人民防空基本知识和技能 , 检验我市防空警报预报警能力,市政府决定于2020年9月18日10时至10时30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
具体警报信号为: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
10时整发放预先警报,10时10分发放空袭警报 , 10时20分发放解除警报 , 每种警报的间隔时间为7分钟 。
试鸣期间,全市一切活动照常,请广大人民群众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各机关、团体、学校、医院、工厂、企业、街道要结合试鸣防空警报工作,加强人民防空知识的宣传教育 。
定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通知
全体市民、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 驻定州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防空警报试鸣和人民防空训练活动的通知》要求 ,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 , 决定于9月18日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0年9月18日(星期五)10时00分至10时30分 。
二、警报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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