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疫情防控期间,缴存单位因疫情防控需要未能按时办理缴存登记、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等业务的,可按规定在疫情防控结束后办理补缴 。相关补缴业务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 。补缴完成后,视同正常缴存,该补缴时段可计入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益 。
【汕头公积金疫情期间可有条件补缴通知】
推荐阅读
- 公积金现场办理的预约电话是多少 公积金在哪里预约办理
- 汕头公积金疫情期间可以暂缓缴存吗在职 汕头公积金疫情期间可以暂缓缴存吗
- 汕头公积金人员可延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
- 汕头缴存职工可延期办理提取手续通知
- 汕头关于各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直接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通知
-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及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 2020汕头网络招聘会汇总 2020年汕头中高端人才招聘会
- 2020汕头濠江区网络招聘信息汇总 汕头市濠江区招聘最新
- 2020汕头市金平区事业单位招聘 2020汕头金平区有哪些网络网络招聘会
- 汕头市失业金怎么办理 汕头领取失业金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