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2020年度犬只注册登记年检公告 南昌养犬规定2021


南昌2020年度犬只注册登记年检公告 南昌养犬规定2021

文章插图
依据《南昌市养犬管理条例》,为更好地开展2020年度犬只注册登记年检工作,方便广大养犬人办理相关手续 , 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实行强制免疫和登记制度 。依据《南昌市养犬管理条例》,重点管理区内养犬人在办理养犬登记或者年检时,应当向公安机关缴纳养犬管理费 。第一年每只缴费三百元,以后每年缴费二百元 。盲人导盲犬、残疾人扶助犬、六十五周岁以上孤寡老人饲养的犬只免收管理费 。绝育犬凭绝育证明减半收取养犬管理费 。
二、新养犬人(个人或单位),应当自取得犬只免疫证明之日起二十日内,携带犬只并持养犬人身份证明、本市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到犬只所在区县(管委会)设置的一站式办证窗口为犬只办理登记 。
【南昌2020年度犬只注册登记年检公告 南昌养犬规定2021】三、办理了养犬登记的养犬人(单位或个人),应当在2020年12月31日前,携带犬只并持《养犬登记证》、本市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到各区县(管委会)设置的一站式办证窗口为犬只办理年检 。
四、为方便广大养犬市民,可使用手机关注“南昌犬管”微信公众号或“昌通码”公众端(小程序)线上扫码自助办理电子犬证以及年检相关业务 。
五、各区县(管委会)养犬管理主管部门应核实犬只情况 , 对符合养犬标准、证件正确无误的予以办理注册登记或年检 。本市重点管理区内个人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只,不得饲养危险犬只 。不符合规定的犬只 , 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或年检,犬只由养犬人自行妥善处理 。
六、对逾期未登记或年检的,一律视为违法养犬,由公安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未办理的 , 扣押犬只,并按照《南昌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予以处罚 。
七、各区县(管委会)设置的养犬管理一站式服务窗口如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