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象山县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指标赋分标准


宁波象山县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指标赋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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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指标赋分标准
【宁波象山县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指标赋分标准】省级共性指标赋分标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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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个性赋分标准(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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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个性指标赋分标准(总计50分 , 依证明材料审核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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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1.线上积分申请:申请人持有效居住证登录“浙里办”APP,通过搜索“浙里新市民”服务专区自主上传各类资料进行线上申请积分、申报积分入学应用,登录招生系统等流程进行网上报名 。
2.线下积分申请:申请人持有效居住证到居住地量化积分窗口办理,由窗口工作人员收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积分申请 ,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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