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女医生遇医疗事故怀疑病历造假:处方药一次用量超最高限30倍,鉴定机构称无法判断病历真假( 三 )


同时医方在患者服药期间 , 对肌酸激酶指标异常升高的情况认识不足 , 从而导致未能尽早明确肌酸激酶升高的确切原因 , 进而导致未能针对患者采取有效措施 , 致药物不良反应未能及时得到有效控制 。江苏省医学会认为 , 患者目前属肢体功能轻度障碍 , 建议医方承担轻微责任 。

江苏女医生遇医疗事故怀疑病历造假:处方药一次用量超最高限30倍,鉴定机构称无法判断病历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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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医学会认定医院承担轻微责任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两次鉴定的结果是龚女士没想到的 。“鉴定报告中提到药物不良反应造成的损害是不可逆的 , 且我也向鉴定人员提出了病历存疑的情况 , 但作为鉴定依据 , 鉴定机构并没有注意到病历中不符合常理的内容 。”龚女士说 , 自身和家人均没有他汀过敏的遗传情况 。
鉴定机构称无法判断病历真假
4月12日 , 上游新闻采访人员从宿迁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部门了解到 , 目前医疗事故鉴定主要以病历为主 , 如果病历中记录的内容双方有歧义 , 专家会现场对医患双方进行调查 , 若双方说法一致 , 则采信双方说法 , 若双方说法不一致则以病历记录为准 。若对病历内容存疑就只能向卫健委投诉 。上游新闻采访人员提问 , 对不符合常理的大剂量药剂和明显错误的身高、体重数据等会不会进一步检查 , 宿迁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部门工作人员称“不会重新复检” 。
江苏省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部门工作人员则坦言 , 专家鉴定肯定以病历为依据 , 且无法判断病历真假 , 可能会根据鉴定情况对部分内容进行检查 , 但主要还是以病历记录为依据 。
龚女士表示 , 她在今年年初已对病历可能造假的情况向宿迁市卫健委进行了实名举报 。4月12日 , 宿迁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回应上游新闻采访人员表示 , 立案调查确有此事 , 但涉及龚女士的案件时间跨度较长 , 她提出的问题调查核实起来相对困难 。此前一直是医患双方进行协商 , 但没有协商好 。近期针对她举报的问题卫健委还邀请了江苏省的专家开会讨论研究 , 目前已经形成初步的答复意见 , 但还没有最终确定 , 会在近期向龚女士进行书面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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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钟吾医院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宿迁市钟吾医院相关负责人回应上游新闻采访人员称 , 事故发生后双方进行了协商但没有达成一致 , 目前省市两级都已出具了医疗事故鉴定 , 龚女士不满这两个报告 , 协商不下来的话 , 未来建议龚女士走司法途径解决 。对于病历存疑情况 , 该负责人未进行说明 。
对于该情况 , 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主任连大有律师认为 , 我国《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 , 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 , 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中 , 医疗机构均应当提供真实的鉴定材料 , 鉴定机构应当依据真实、客观的鉴定材料进行鉴定 , 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依据不真实的鉴定材料进行鉴定 , 其鉴定报告也不应具备法律效力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 , 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涂改、伪造病历资料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 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 , 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人员若出具虚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 , 《刑法》规定 , 鉴定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 情节严重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罚金;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连大有律师表示 , 鉴定部门和人员既要依据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 又要遵循职业道德 , 否则可能面临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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