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刺杀辱母者时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2016年4月14日,由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10多人的催债队伍多次骚扰苏银霞的工厂,辱骂、殴打苏银霞 。案发前一天,吴学占在苏已抵押的房子里,指使手下拉屎,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要求其还钱 。当日下午,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但并没有得到帮助。
催债的手段升级,苏银霞和儿子于欢,连同一名职工,被带到公司接待室限制人身自由,11名催债人员围堵并控制了他们三人 。其间,催债人员用不堪入耳的羞辱性话语辱骂苏银霞,并脱下于欢的鞋子捂在他母亲嘴上,甚至故意将烟灰弹到苏银霞的胸口 。
催债人员杜志浩甚至脱下裤子,露出下体,侮辱苏银霞,令于欢濒临崩溃 。外面路过的工人看到这一幕,让于欢的姑妈于秀荣报警 。
警察接警后到接待室,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 。看到警察要离开,报警的于秀荣拉住一名女警,并试图拦住警车 。“警察这时候走了,他娘俩只有死路一条 。”于秀荣在后来接受采访人员采访时说 。
被催债人员控制的于欢看到警察要走,情绪崩溃,站起来试图冲到屋外唤回警察,被催债人员拦住 。混乱中,于欢从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 。其中,杜志浩因未及时就医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另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
扩展资料
从理性的观点看,于欢刺杀催债人的确触犯了法律 。毕竟在现代社会,用暴力剥夺他人生命属于政治不正确的行为 。然而,于欢这种“政治不正确”,却被社会大众高度认同 。因为在大众潜意识里,除了“政治正确”,还有一种“自然正确” 。
从本质上而言,于欢的行为属于血亲复仇 。自原始社会以来,人类以血缘为纽带形成一个又一个的氏族 。对于所有氏族成员来说,他们彼此之间不仅是共同生活、战斗的伙伴,同时也是血脉相连的亲人 。
所以某一氏族成员受外敌侵害时,其他氏族成员都有义务为他复仇 。所以从原始时期起,为血亲复仇便成了一种天然的“正确”,并且这种“正确”一直延续到了今天 。

进入文明社会后,虽然国家机器初具雏形,法律刚刚被建立,然而血亲复仇在某种程度上仍被国家和社会所默许 。在极为重视家庭伦理的中国,血亲复仇更是被高度认同 。
子夏曾问孔子:“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简单翻译过来就是,父母之仇,不同戴天,必须要和仇人干到底 。
在这种复仇精神的感召下,使得中国血亲复仇的案例数不胜数 。对于这些复仇者的行为,中国人大多持赞赏的态度 。
西方法律体系逐渐取代中华传统法律 。失去了宗法体制、儒家思想保护的血亲复仇,从此时起才真正变得“政治上不正确” 。但即便如此,作为“自然正确”的血亲复仇却仍然保持有强大的惯性,并且一直持续到了今天 。
【于欢刺杀辱母者时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参考资料:百度百科——4.14聊城于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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