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宣判 张波叶城尘犯了什么罪

2021年12月28日,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罪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完成一审公开宣判,以杀人罪被判张波、叶诚尘死罪,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发现,被告人张波与被告人叶诚尘共谋,采用制造意外高坠方法,蓄意违法夺走张波两位亲未成年子女生命,致二人身亡,张波、叶诚尘的个人行为都已组成杀人罪 。公诉机关控告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 。

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宣判 张波叶城尘犯了什么罪

【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宣判 张波叶城尘犯了什么罪】在共同犯罪中,张波积极开展共谋,设计方案将闺女收到家里,立即实施残害两位亲生子女的举动,叶诚尘积极主动追求完美二受害人死亡的产生,数次以自己和家人接受不了张波有孩子为理由,督促张波击杀两位小孩子,并且在张波犹豫不定的情形下,迫使张波实施行凶个人行为,最后促进张波立即实施故意杀人罪刑事犯罪,与张波在共同犯罪中的重要性、功效非常 。二被告人的举动达到了法律底线、做人的底线、伦理道德底线,杀人动机尤其卑鄙,主观恶性颇深,犯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影响和恶行极为比较严重,社会效应极其恶劣,依法应当惩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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