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婴静脉血管被注射配方奶,家长5天后才知情,医院被指集体隐瞒撒谎……( 三 )


孩子母亲刘芳芳说 , 事发后的医院告知会上 , 医方特别称“受害婴儿仅是呼吸心跳加快 , 血氧饱和度始终在95%以上 , 没有缺氧 。”
她说 , 他们在孩子病例中发现一张事发当天上午10:24的血气分析报告单 , 数据显示孩子当时的血氧饱和度低至73.2% , 并且标有参考值为95-99% , 这足以表明有人在撒谎 , “事后有工作人员称 , 医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以肺炎名义转科室 , 不能将这事告诉孩子父母 。”
她进一步告诉采访人员 , 事发当天上午 , 南京市儿童医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在第一时间就获悉了婴儿静脉被泵入奶粉液事件 , 之后直接拍板作出了“以肺炎名义转科 , 不告知小孩家长奶粉液注入婴儿静脉事件”的决定 , 全院上下20余人共同隐瞒了5天之久 。
夫妻俩称 , 他们了解得知 , 颜某不是孩子病房的当班责任护士 , 事发时却主动要求去护理孩子 , 并让病房当班责任护士去记载护理记录 , 其行为至今仍是一个谜 , 认为颜某的行为是一种故意 , 涉嫌间接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未遂)或医疗事故犯罪 , 南京市卫健委应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
对此 , 南京市卫健委则称 , 他们调查证实护士颜某的行为存在操作失误 , 构成医疗差错 , 无法证实存在故意行为 。
多单位成立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
涉事护士和医院遭卫健委罚款5万
另有7人被警告并罚款
孩子母亲刘芳芳告诉大风新闻采访人员 , 事发后当地高度重视 , 成立了由纪检、监委 , 公安机关、医管办、鼓楼医院专家等组成的联合调查组 , “当初我们也向警方报了案的 。”
2021年1月25日 , 南京市卫健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 对护士颜某作出警告和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两天后 , 颜某缴纳了该罚款 。
南京市卫健委认定南京市儿童医院未严格执行护理核心制度的行为构成未遵守诊疗护理规范开展诊疗活动、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及未按规定封存现场实物 , 决定对该医院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
除对涉事护士颜某作出处理外 , 南京市卫健委还对医生蒋某和科室主任唐某等7人 , 进行警告并罚款1万至3万元 。
南京市卫健委称 , 当初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果系他们作出的这些处罚决定 , 他们是基于调查认定事实直接作出的行政处罚 。
家长不服对涉事护士的处罚 , 起诉南京市卫健委要求重新作出行政处罚终审获胜
事发后 , 刘芳芳夫妻俩不服南京市卫健委对护士颜某的处理 , 认为该处罚定性错误 , 仍有违法行为人未受到追究 , 遂向南京江北新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夫妻俩诉称 , 护士颜某的做法导致奶粉液直接进入孩子血液(静脉) , 随之孩子出现严重感染、凝血功能异常、严重缺氧、呼吸衰竭、栓塞、休克、濒临死亡等严重症状 , 因奶粉液泵入其静脉造成的重度缺氧 , 目前小孩发育明显落后 , 语言等认知不足实际月龄 , 请求法院撤销对方当时的处罚决定并重新作出行政处罚 。
他们提供的一份证据是泵入小孩静脉的雀巢深度水解奶罐图片 , 证明事发使用的奶粉的罐子上明确标明“本品禁止用于肠外营养支持和静脉注射” , 亦即通过静脉注射后会对人体造成现实危害 。
另一份证据是南京市儿童医院的检验报告单 , 证明事发时孩子的数据指标已达到中重度休克情形 , 其他证据证明“小孩当时已经处于极度严重的损害状态 , 已经达到人体损伤鉴定标准的重伤二级 。”
南京市卫健委辩称 , 他们作出涉案处罚决定书程序合法 , 事实清楚 , 证据充分 , 请求驳回刘芳芳夫妻俩的全部诉讼请求 。
法院审理查明 , 当初小孩经抢救脱险后 , 转向康复和儿保方面 , 康复治疗一个月后经评估达到不需要康复治疗水平 , 但家长坚持要求继续康复 , 目前患儿生长发育良好 , 生命体征平稳 , 体温正常 , 处于中等发育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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