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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积金贷款未按时偿还会怎么样?
【合肥公积金贷款未按时偿还会怎么样 合肥拒绝公积金贷款】答: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在接到中心及其受委托贷款承办机构公积金贷款逾期催收后,应立即交付拖欠的贷款本息及逾期罚金 。逾期超过三个月以上且有保证人的,中心及其受委托贷款承办机构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代为清偿的责任,逾期罚金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借款人实行组合贷款的 , 偿还贷款需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实际比例分别偿还 。
提醒: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期限为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从贷款发放的次月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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