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和权力有什么区别


权利和权力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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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为主体与行为属性不同:权利主体一般是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权力主体则只能是被授予权力的国家机关及其特定的工作人员 。按其行为属性来讲,权利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与社会政治行为;权力行为则一般是立法行为、行政行为、司法行为等属于公务的行为,又称职权,是一种公共权力 。
2、强制性不同:权利和权力都对相对人具有强制性 。权力具有国家的直接强制力 。权利则只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当权利不能实现或遭到侵犯时,权利人可以请示国家行使权力予以保护或救济,但权利人不得自行对相对人施以强制力 。因此,权力的强制性是直接的,权利的强制性则是以权力为中介,是间接的 。
3、法律地位不同:权利可由权利人独自享有,可以是一种有特定相对人的权利(如债权),也可以是有一般相对人的权利(如财产所有权) 。在存在与这相对应的义务人的双边关系的条件下,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权利主体对其享有的某些权利还可以转让或权力则只存在于与具体相对人的关系中 。权力是单向的,自上而下的,双边关系是不平等的 。权力主体对授予它的权力都不得放弃或转让,政府权力对国家也是一种责任(职责)既不得怠用、不用,否则就是失职 。
权利一般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 。
与义务相对应,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人权概念的核心词,法律规范的关键词 。
在家庭、社会、国家、国际关系中隐含或明示的最广泛,最实际的一个内容 。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 。
(1)权势和货财
《荀子·劝学》:“君子知夫不全不粹之不足以为美也……是故权利不能倾也,群众不能移也 。”
《后汉书·董卓传》:“稍争权利,更相杀害 。”
明方孝孺《崔浩》:“弃三万户而不受,辞权利而不居,可谓无欲矣 。”
(2)法律用语 。
指公民依法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或者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满足其特定的利益而自主享有的权能和利益 。
权利是一个法律概念,一般指了赋予人们的权力和利益,即自身拥有的维护利益之权 。它表现为享有权利的公民有权作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作出相应的行为 。
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 。与义务相对应,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人权概念的核心词,法律规范的关键词 。
在家庭、社会、国家、国际关系中隐含或明示的最广泛、最实际的一个内容 。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 。
权利通常包含权能和利益的两个方面 。权能是指权利能够得以实现的可能性,它并不要求权利的绝对实现,只是表明权利具有实现的现实可能;
利益则是权利的另一主要表现形式,是权能现实化的结果 。权能具有可能性,利益具有现实性 。也可以说权能是可以实现但未实现的利益;利益是被实现了的权能 。因此,权利有着应然权利和实然权利之分 。
胡适《国语文法概论》:“二十年来,教育变成了人人的权利,变成了人人的义务 。”
老舍《四世同堂》十四:“他觉得他既没有辜负过任何人,他就应当享有这点平安与快乐的权利 。”
丁韪良(W. A. P. Martin)《万国公法》:“虎哥以国使之权利,皆出于公议 。”
权利与权力的区别:
权利与权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属于法律上的概念,后者则属政治上的概念 。两者存在密切的联系:一方面,权力以法律上的权利为基础,以实现法律权利为目的,权利作为一种法律上的资格又制约着权力的形式、程序、内容及过程各个方面;另一方面,某些法律上权利的实现依赖一定的权力的行使 。两者也存在一定的一致性,如都以追求一定的利益为目的;都有相应的法律上的规定和限制要求 。
1.权利的基本含义
权力与权利,在英文中被称为power 和right.权利是指在社会中产生,并以一定社会承认作为前提的,由其享有者自主享有的权能和利益 。这个定义告诉我们,权利是在人与人的相对存在的社会状态之中存在的 。孤立的个人,无所谓权利 。权利也总是以一定的社会承认作为前提 。这种承认可能是习惯的、道德的、宗教的和法律的 。根据其承认方式的不同或者被称为习惯权利、道德权利、宗教权利和法律权利 。这一定义还表明,权利包含权能和利益的两个方面 。权能是指权利能够得以实现的可能性,它并不要求权利的绝对实现,只是表明权利具有实现的现实可能,即“非不能为也,而实不愿为也 。”利益则是权利的另一主要表现形式,是权能现实化的结果 。将二者相比较,权能具有可能性,利益具有现实性 。也可以说权能是可以实现但未实现的利益;利益是被实现了的权能 。如继承权,在被继承人尚未死亡时,继承人所享有的继承权实际上是一种以权能状态存在的权利 。一旦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产生,继承权就由一种权能转化成为了利益 。2.权力与权利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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