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这句话是哪位法学家说的?该如何理解?( 二 )


除了法官的专业素质外 , 他们的道德素质也到了应当引起足够重视的地步 。我认为:制定法官道德规范 , 健全法官道德监督机制和相应的惩戒制度 , 是当前应当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制定具体道德规范的时候 , 应当主要考虑法官职业的特性和基本要求 , 并以此为根据 , 制定具体规范 。概括而言 , 法官的道德规范应当围绕以下原则考虑制定 。(1)法官应当具有中立性、超然性和客观性 。(2)法官应具有强烈的社会良知和责任感 。(3)法官应有精英意识和对于社会利益、矛盾冲突的整体上的把握和洞察力 。(4)法官应当具有超然性 , 也就是要甘于寂寞 , 不求声名 , 最好成为实施正义的“看不见的手” 。(5)法官应当刚正不阿 , 不畏权势 。在一定程度上 , 法律的权威是靠法官的信念和行为 , 甚至是自身为代价来实现的 。(6)法官应具有高度自律性 , 不受诱惑 , 洁身自好 。
【"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这句话是哪位法学家说的?该如何理解?】司法公正和效率是司法的最高境界 。它们的实现需要全体法官和司法人员的努力和奉献 , 也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
不对 。
俗话说 , 正义不应缺席 , 也不应迟到 , 迟到的正义是有瑕疵的正义 , 这强调了正当程序的时限性特点 。
迟来的正义之所以被认为是非正义 , 不是因为实体结论发生了错误或者造成了实体上的不公正 , 而是由于实体结论的过迟产生而造成了程序过程上的不公正 。迟到的正义也是对实体正义的追求 , 所以绝不意味着迟到的正义就不需要了 , 但它在程序上造成的不公正令人深思 。
正义的分类
根据正义涉及的不同领域的标准 , 可以把正义可分为制度正义 , 形式正义和程序正义 。
制度正义指社会制度的正义 , 具体是指社会财富、资源、责任、义务分配是否公平和正当 。
形式正义是对法律制度的公正一致的执行 , 它不管法律制度本身是否符合正义 , 它强调法律制度始终如一的实现 。
程序正义是指保证实现制度正义和形式正义的具体步骤和方法 。制定正义的法律 , 应有公正的立法程序 , 同样 , 保证司法公正 , 也要有公正的司法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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