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五 )


二中自主招生工作在统招后完成
第二批次在自主招生录取结束后仍然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进行征集志愿,招生录取于 8月15日前完成
严禁学校在计划外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 。
(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以学校自主录取为主 。其中普通中专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县属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负责并报成职教股备案 。
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继续坚持“面向人人”原则,优先录取省内贫困地区的建档立卡户学生 。学校除招收参加统一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外 , 对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自愿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人员,实行免试注册入学 。
为了加快我县职业教育优质发展,根据兰州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相关文件精神,继续试行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初中应届毕业生招收春季“直升生”政策,原则上各初中“直升生’人数应控制在应届毕业生的 5%以内,学校可提前报名注册县职业学校,同时应完成初中学业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结束后,各学校上报“直升生”花名册 , 超过 5%未报名的学生成绩按 0分计 。
各初中学校要严控学生辍学,学生完成报名后,因临时伤病等原因无法参加 1科或多科考试的考生,必须提供医院等相关证明,无故不参加考试的考生,任课教师和学校的成绩按 0分核算
(三)“职普融通”实验班
从 2022 年起,在县职业技术学校实施高中阶段职普融通教育试点,在县职业技术学校开设 2个“职普融通”实验班 , 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高中阶段课程设置要求,与普通高中同开规定课程 。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模式创新 , 推进全县高中阶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横向融通 。
县职业技术学校附设普通高中“职普融通”实验班的招生录取参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 在全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四)双优班招生
1.一中珍珠班 。一中与浙江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合作的珍珠班,招收 40名家境相对困难、品学兼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由基金会给予每年 2500 元的生活补助,学校免收学费和住宿费
2.一中春晖班 。一中与无锡灵山基金会、上海灵青公益、兰州云田公益等合作的春晖班,招收 20名家境相对困难、品学兼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由基金会每年给予 2000 元资助款
3.恩玲鸿玉班 。由兰州世纪珠宝城董事长金斌慧女士捐资助学,2013 年起在恩玲中学设立“鸿玉班”并给予资助 。2023年继续招收“鸿玉班”1个班 50人 。招收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兰州世纪珠宝城提供奖学金 。
4.恩玲春晖班 。恩玲与无锡灵山基金会、上海灵青公益、兰州云田公益等合作的春晖班,招收 40名家境相对困难、品学兼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由基金会每年给予1000-2000 元资助款
十、照顾政策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 (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 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军人烈士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 )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烈士子女,按照全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10%的标准降分录取 。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 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 , 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英雄模范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全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5%的标准降分录取 。
以上两项照顾类别,军人子女考生须提供户口簿、现役军人军官证原件、基层部队证明 , 并经其所在部队军级(含)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审核;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须提供户口簿、工作证原件、基层单位证明,并经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领导小组审查批准 。各级部门出具的证明必须为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规范格式证明,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
3.公安烈士子女、地方烈士子女凭烈士证、户口簿降 20分录取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