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榆中县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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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教育局关于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二、招生范围
(一) 坚持属地招生原则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 。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 地处设区市城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 。按照平稳过渡的原则,过去实行跨区域招生的普通高中,应逐年减少跨区域招生指标,确保到 2024 年,普通高中在县域内招生,近郊城区的普通高中在统一的城区范围内招生 。省属(省级示范)、市属(市级示范)和高等学校附属中学等三类学校招生工作均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
(二)实行“公民同招”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 。生源不足的 , 由市教育局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
三、报名
(一) 报名条件
1.2023届初中毕业生:
(1)户籍在本县的 2023 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本县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同等学历社会青年,可以报考本县的普通高中学校 。
(2)户籍不在本县、具有本县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 2023 届初中毕业生,可以报考本县的普通高中学校;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 初中学籍在本县不满连续两年的,不得报考本县优质高中 。非本县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学籍在本县不满连续两年的,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对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试结束后凭成绩单或相关证明回户籍所在地联系就学 。
(3)驻榆部队子女因换防、调驻等原因需报考本县高中阶段学校的 , 由榆中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汇总后报县会考办统一办理 。
(4)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户籍学籍均不在本县的初中毕业生,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
(5)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的回乡返乡农民工、复转军人、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2.2024届初中毕业生 (八年级学生):
须参加地理、生物学合卷笔试、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查,考试结果作为该生 2024 年初中毕业和高中升学的必备条件之一 。
2024年起,按照属地招生原则确定报名条件 。
(二)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2023 年全县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具体报名网址为:“兰州市中考报名系统” (http://zkbm.lzetc.cn)
2023 届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校登录报名管理系统下载并下发学生报名账号和密码 。在我县不满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非本县户籍考生 (因疫情影响,2022 级以前学生,按秋季学期元月 15日计;2023 级开始,按秋季学期9月 30日计) , 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回原籍有困难需要借考的考生 , 须经本人申请报县会考办备案后,由学校下发账号和密码 。
市外回榆考生、同等学历社会青年须由考生就近联系我县初中学校(回榆学生到户籍地初中学校或就近初中学校、社会青年到原毕业初中学校)审核户籍、初中三年就读情况等资格 。社青市外回榆学生由报名学校在系统中添加信息,同时编写新的学籍辅号 (编写规则为:社青为 99+学校代码+自然序号,如991060001 。市外回榆为 88+学校代码+自然序号,如 881060001),下发报名账号和密码,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完成报名
市内回榆学生由报名学校在系统中直接调档 , 下发报名账号和密码(学生学籍辅号使用原学校学籍辅号 ),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完成报名 。
2024 届初中毕业生参加生物地理考试 , 由教育局在系统中统一完成报名,无需考生网上操作 。2024 届生物实验免考考生凭上报的相关证明资料,由教育局在系统中完成“互转”
2.上传上报相关证明:
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在报名前,要将相关照顾佐证材料上报初中就读学校审核 。审核通过后,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佐证图片在报名结束后,要将照顾证明统计表 (见附件 2)、照顾证明表报县会考办备案 。
户籍在我县的外地回榆考生和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报名时须向报名学校提供户口簿、学籍证明或毕业证、综合素质评价证明等资料,经报名学校审核通过后,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佐证图片报名结束后,将回榆考生、同等学历考生统计表 (附件 3) 及户口簿、综合评价等级、学籍证明或毕业证的复印件报县会考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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