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16岁犯罪有案底吗( 二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 , 应当负刑事责任 。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 , 应当负刑事责任 。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 ,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 ,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 情节恶劣 ,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 , 应当负刑事责任 。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 , 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 , 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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