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资质怎么查询


业主委员会资质怎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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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业主委员会资质,可以到当地住建部门、城建委等有关部门进行申请查询 。当然也可以直接联系一些拥有合法资质的业委会进行查询,他们都可以提供相关资料 。此外,也可以通过网络上的一些信息进行查询,比如官网或者专业的资质检测网站上都能看到关于业主委员会的资质信息 。
物业管理小区(大厦)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
业主5名以上联名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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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张贴倡议书并60日内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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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筹备组成员名单、进行异议处理,无异议后筹备组成立并开展筹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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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5日内将其掌握的业主列表、地址、联系方式等资料报居民委员会并由居委会交筹备组,筹备组10日内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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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组成立后15日内应做好以下工作:(1)、拟好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确定首次业主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及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3)、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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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组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征求意见,然后进行异议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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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小组组织业主自(推)荐并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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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组成立90日内张贴公布候选人简历、业主大会议程、选票格式并书面送达全体业主《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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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大会选举前落实场地、选票等工具,向居委会递交资料,通知所有投票人,告知居委会、社区、派出所、开发商、物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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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大会、记录选票并审议表决章程、管理规约,点票并宣布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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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在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将有关材料审核同意后报县房管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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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房管部门审核批复后,业主委员会备案成功,持备案证明向县gong/an/局申请制章,开展正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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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
提出书面申请
满足以下条件的业主,可以共同向小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申请表》,成立业主委员会:
1. 业主需是小区居民并居住在小区;
2. 物业交付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者物业交付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满50%,且使用一年以上的小区;
3. 五名以上业主共同发起 。
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后,将给予书面答复,指导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 。经审查,区、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答复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公章刻制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备案 。
公开征求意见
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需起草《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张贴在住宅区(楼)显著位置,征求业主意见,并在宣传栏中发布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材料 。
同时,筹备组组织全体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的方式选择业主委员会的候选人,并向业主公布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业主委员会投票样表和业主大会议程,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业主 。
筹备业主大会
筹备组批准成立后,应通知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所有业主名单、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报备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相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报送筹备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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