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终止审理的条件有: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刑事诉讼终止审理的条件】(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推荐阅读
- 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的规定是什么
- 刑诉法二审开庭审理条件是什么
- 专利权终止失效的区别
- 刑诉法54条内容的内容是什么
- 怎么样审理稿件:[3]工编篇
- 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审理期限多长
- 何时会终止医疗鉴定
- 刑事诉讼法是规定了哪些强制措施
- 中止审理是什么意思
- 探望权是否可以终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