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三门县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二 )


某校满足三门中学定向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数
--------------------------------------×定向指标×60%
Σ各校满足三门中学定向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数
第三部分:定向指标的20%部分,根据平均分等参数分配 , 即根据某校在全县平均分以上的人数乘以该校的平均分之积与全县各初中学校在全县平均分以上的人数乘以各校平均分之积进行求和后的比值 , 计算出各初中学校的分配名额,其值保留一位小数 。分配数的计算公式为:
某校在全县平均分以上的人数×该校平均分
----------------------------------×定向指标×20%
Σ(各校在全县平均分以上的人数×各校平均分)
各初级中学最终分配指标由这三部分之和(四舍五入到整数),如果各初级中学最终分配指标总和大于或小于三门中学招生计划的定向指标,将从最后的统招人数中增减 。
3.定向录取办法:根据考生志愿,按学校依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县城初级中学(三门初级中学、城关中学、海游中学、南山中学、实验学校、金鳞湖实验学校)须在三门中学定向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含)上,其余学校定向录取的最低分数不得低于三门中学定向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下20分 。对降20分后定向指标仍为零录取的薄弱学校,则按中考成绩在全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1人 。
除县城初级中学(三门初级中学、城关中学、海游中学、南山中学、实验学校、金鳞湖实验学校)外其余初级中学在定向录取后 , 中考成绩还有在三门中学定向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含)上的学生,则对满足上述条件的学生根据尚未完成的定向到校指标名额择优录取 。
第四批:三门中学(第二批统招);三门第二高级中学、三门县亭旁高级中学等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的志愿生;三门尚义高级中学、三门启超中学、三门县观澜中学等民办普通高中招收的志愿生及县外跨区域统筹志愿招生:临海市新时代学校(民办)、天台培新高级中学(民办) 。
三门中学定向指标录取结束后,对各初中学校尚未完成的定向到校指标,由县教育局收回,再调剂到三门中学第二批统招计划中 。
三门中学(第二批统招生)、三门第二高级中学、三门县亭旁高级中学等3所公办普通高中和三门尚义高级中学、三门启超中学、三门县观澜中学等3所民办普通高中及临海市新时代学校(民办)、天台培新高级中学(民办)等志愿生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
第五批:县内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批:三门尚义高级中学、三门启超中学、三门县观澜中学 。
针对不低于普高线下15分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 。考生于7月6日-30日(具体按市局通知)在台州市教育局提供的“台州市招生服务平台”上自行进行志愿填报,由台州市教育局统一录取 。
六、同分录取处理办法
在录取时 , 如遇总分并列,则按语、数、英三门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若语、数、英三门成绩总分相同 , 则按语、数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若语、数成绩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若语文成绩分数相同,则全部录取 。
七、县职业高中招生
职业高中招生由各职业高中学校根据《三门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秋季高一年级招生计划的通知》(三教计〔2023〕58号)要求自行组织实施,招生实施方案及招生简章于 5 月28日提前交县招生办备案,录取名册报台州市教育局高等与职成教处备案 。具体招生专业和人数见招生学校招生简章 。
八、工作要求
加强招生管理,着力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
1.不得招收未参加中考的学生 。所有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中考 。各招生学校不得自行组织专门的或变相的招生考试 。
2.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指标 。各招生学校要规范招生 , 不得突破计划 。体艺特长生、特招生的指标也不能突破,宁缺毋滥,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考生 。
3.不得突破招生分数底线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特长生除外)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突破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5分 。
4.不得擅自违规录取已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 。已被录取的考生,其他任何学校不得再次录取 。个别被民办学校录取的考生如确有特殊原因,提出要求到另一所民办学校就读 , 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学校签署同意意见并报县招生办批准后,方可变更录取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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