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三门县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三 )


5.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未经批准的前提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跨县(市、区)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以面向学校所在县(市、区)为主,如生源不足需跨区域招生,须提前向县教育局报送跨县(市、区)招生申请 , 经县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审核统筹,未经批准,不得跨县(市、区)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 。对未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学生,户籍地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录取 。
6.严格招生纪律,规范录取行为 。所有招生类型(包括跨区域统筹、特殊类型、分配生等)均须在招生平台录取,禁止任何形式的线下招生、提前招生、零散招生 。严禁通过借读、挂读、转让招生计划等形式违规招生 。
7.严格学籍注册规定 。招收的新生学籍注册登记以初中学籍数据库、中考报名数据库和成绩库为依据 。没有参加中考的学生,将无法进行普通高中学籍登记 。学籍注册登记部门以县招生办报送的录取名单为准,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不予学籍注册登记 。
8.民办普通高中经第四批志愿生录取后,缺额部分指标可转入自主招生指标 。
9.其他特招生的招生录取名单在7月5日前报县招生办备案,由县招生办报台州市教育局作为学籍注册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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