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2023年春季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长沙县2023年春季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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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2023年春季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长沙市教育局《2023年春季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要求,结合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 , 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及在读研究生)应在长沙县行政区域内 。
3.申请人达到取得《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条件 。
二、受理范围
根据有关规定 , 长沙县教育局受理下列认定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如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 请登录长沙教育信息网(http://jyj.changsha.gov.cn/)查看《2023年春季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 具体要求以市教育局通告为准 。
三、申请步骤
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四个阶段 。
(一)网上申报阶段(6月7日-6月20日)
1.申请人须在本通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 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选择“网上办事”—“认定报名” , 从“认定登录入口”进行网上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 , 不大于190K;通讯地址、电话号码请务必详细准确 , 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本人签收 。认定申请表需放入申请人档案中,请申请人妥善保管) 。
2.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 , 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 , 考试形式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 。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任教学科须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任教学科相同 , 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务必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否则系统将无法核验 , 认定不能通过 。
3.网上申报时,仍须选择确认点 。申请人应根据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地址选择确认点 。
(1)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认定机构选择“长沙市教育局” , 现场确认点选择“长沙县受理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 。
(2)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认定机构选择“长沙县教育局” , 其中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长沙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点选择“长沙师范学院确认点”,其他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已获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 , 现场确认点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局窗口确认点(初中及以下)” 。
(二)政策咨询、体检阶段(6月7日-6月21日)
1.政策咨询 。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事务区综合窗口进行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0731-84872366,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
2.体检 。申请人应在6月21日前(含21日)带好身份证、空腹前往“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进行体检(每周一至周六上午7:30—12:00),地址:长沙县星沙大道22号,联系电话:0731-85259141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由医院提供,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孕妇凭孕检证明及B超单可免除胸透) , 体检须在6月21日前完成,体检结果一年内(连续两次认定)有效 。申请人不领取体检结果,由医院直接报送长沙县教育局 , 体检不通过,体检医院会通过电话或短信反馈给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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