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二 )


第十九条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 。
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动画和美术学专业的考生 , 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的投档规则,学校按生源地投档规则执行,若无统一的投档规则 , 按我校录取规则执行 。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音乐学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乘以40%加上专业分乘以60%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的投档规则 , 学校按生源地投档规则执行,若无统一的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执行 。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专业分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 , 若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的投档规则,学校按生源地投档规则执行,若无统一的投档规则 , 按我校录取规则执行 。
第二十三条 有特殊高考录取规定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录取原则如下:
(一)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本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
(二)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
第二十四条 考生分数相同时,优先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 , 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细则或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要求的,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科目分数排序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普通批次,对于思想政治品德、体检合格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原则上不退档 。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五条 学校录取新生除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软件工程专业、与三门峡市政府合作举办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各专业、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培养各专业实行学年制学费管理 , 其余各专业均实行学分制学费管理 。学分制学费由专业注册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 ,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执行 。学校各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文史类各专业4400元/生·年、理工类各专业5000元/生·年、医学类各专业5500元/生·年、艺术类各专业8000元/生·年,其中部分优势学科专业学费上浮10%,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以学校公布为准 。
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学费为18000元/生·年、软件工程专业学费为12000元/生·年 。
住宿费标准暂定:四人间1000元/年/生,六人间800元/年/生,六人以上间400或600元/年/生,新扩建六人间(空调)120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奖励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习成绩优异 , 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 ,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 ,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
3.学校奖学金 。学校设立的校级奖学金主要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 , 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共设三个等级:一等奖每人奖励1200元;二等奖每人奖励800元;三等奖每人奖励500元 。另设“学科竞赛奖”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
(二)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 , 不含退役士兵学生,下同)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
(三)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 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2000元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