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三 )


(四)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 , 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补偿,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
(五)勤工助学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困难的学生上岗 , 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
(六)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 , 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后,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七)专项临时困难救助
主要用于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临时性、突发性、特殊性的经济困难 。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困难程度,每次资助500至5000元,每生每学年累计可申请获得3次救助 。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 , 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 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
第二十八条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河南科技大学与三门峡市政府合作举办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 , 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 。河南科技大学负责学院的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 。录取的学生在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上课(办学地点: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学府路3号) 。
第二十九条 经河南省教育厅同意,河南科技大学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 。河南科技大学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 。录取的学生在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上课(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杜诗路1666号) 。
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部门及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河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9-65627125、65627168
信访电话:0379-64231439
学校网址:https://www.haust.edu.cn
电子邮箱:zhsb@ha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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