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的义务:
1、交付出租物;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
3、瑕疵担保 。
承租人的义务:1.支付租金;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3.妥善保管租赁物;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 。
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是:
(1)按规定或约定向出租人交付租金 。
(2)按约定正当使用租赁房屋 。
(3)租赁合同终止时将租赁房屋返还给出租人 。逾期不返还的 , 出租人除有权要求承租人交付延期租金外 , 还有权要求承租人给付违约金 。
【法律依据】
【租赁合同当事人有什么义务】《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 , 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推荐阅读
- 怎样防范房屋租赁纠纷
- 劳动合同到期要付经济补偿金吗
- 担保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 咸阳三原防火集装箱租赁 三原集装箱房屋
- 合同违约责任的免除有哪些情况
- 离婚当事人起诉离婚收费吗
- 合同里能写个人账户吗
- 合同违约金是否有限制
- 工伤与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 房屋向外租赁能拒绝缴纳供暖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