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当事人死亡怎么办


民事诉讼是诉讼的基本类型之一 。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 , 审理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动所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 。
【民事诉讼当事人死亡怎么办】要看当事人有没有继承人 , 其继承人是否愿意继承 , 当事人有无遗产等因素来具体分析 。
综合民诉法第136、137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4条的规定 , 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 应视具体情况 , 分别处理:
1、在诉讼中 , 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 有继承人的 , 裁定中止诉讼 。人民法院通知他的继承人及时参加诉讼 , 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 , 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 。
2、下列四种案件 , 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 , 不再审理 。
(1)原告死亡 , 没有继承人 , 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2)被告死亡 , 没有遗产 , 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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