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基层林业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基层林业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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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基层林业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培养学校: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锚定建设农业强省目标扎实做好 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湘发[20231号)精神,探索建立柔性引进专业实用人才机制,加大农村定向大学生公费培养力度 , 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经商省委编办同意,决定自2023年起为基层定向培养林业特岗人员,2023年计划招生 500名 。为做好基层林业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定向原则 。
一是定向招生 。各县市区根据工作地点在乡村的基层林业事业单位(含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编制空缺及林业人才队伍需求情况申报年度招生计划,定向招收25周岁以下(199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有本县市区户籍并已报名参加我省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 。
二是定向培养 。培养院校面向有招生计划的县市区招生,按照学历层次要求定向培养 。
三是定向就业 。定向培养的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后,由生源所在县市区委编办办理入编手续,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主要安排到基层林业事业单位工作 , 确有工作需要,也可安排少量人员到工作任务重、有编制空缺的乡镇林业岗位工作 。
【关于做好基层林业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各县市区机构编制、林业、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以及培养院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宣传基层林业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政策,组织开展招生录取等工作 。
(三)严进严出原则 。各县市区要组织思想品德优、学习能力强、吃苦精神好,且热爱基层林业工作的考生报考 。培养院校应择优录取考生,并按照要求制定专项教学计划、认真组织教学,严格考核和管理 。
二、2023年招生计划
基层林业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招生计划,面向湖南本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招生 , 安排在提前录取批次录取 。2023年本科招生计划350人,专科招生计划150人 。
本科计划招生350人: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培养,专业为林学140人、经济林120人、森林保护60人、风景园林30人 。
专科计划招生150人:由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培养,专业为林业技术50人、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50人、森林生态旅游与康养50人 。
三、实施步骤
(一)申报年度招生计划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 , 结合本地基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需要 , 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填写《湖南省基层林业特岗人员定向培养需求计划表》(附件1),经县市区委编办、教育局、人社局审核并盖章同意后,于5月6日前报市州林业局 。各市州林业局填写《湖南省基层林业特岗人员定向培养需求计划汇总表》(附件2),经市州委编办、教育局、人社局审核并盖章同意后,于5月10日前报省林业局 。
省林业局综合考量后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商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同意后,下达相关县市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 。
(二)招生、考试及录取
1、招生宣传 。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县级人社局、教育局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宣传定向培养政策 。
2、考试与录取 。报考定向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照投档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已确定录取的定向培养考生签订《湖南省基层林业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4,以下简称“《协议书》”) 。
(三)培养模式
特岗生由定向培养院校负责培养 , 根据生态文明建设和基层林业工作需要 , 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设置林学、经济林、森林保护、风景园林专业 ,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设置林业技术、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森林生态旅游与康养专业,分别按照本科、专科层次要求培养 。每学年暑假和最后一学期回到生源地,由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分派到基层林业单位实习 。
(四)学习费用
特岗生免缴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并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
(五)就业政策
特岗生按期毕业后,由生源所在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核准使用的编制范围内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并派遣到所辖基层林业事业单位(涉林单位)林业岗位工作,确保有编有岗 。学习期满未取得毕业证书(本科层次的还须同时取得学位证书)或考核不合格的特岗生,将终止或取消协议 。被聘用的特岗生在聘用单位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5年内不得调入其他单位(岗位) 。不满5年自行离开聘用单位的 , 按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期满,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 。聘期考核不合格的 , 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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