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认定的条件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虐待行为 。它包括对配偶、亲子、手足或长者的身体虐待、言语虐待、心理虐待和性虐待 。
1、身体虐待:推、甩、踢、揍、掴、抓、咬、拗扭肢体,甚至使用刀械枪枝等攻击受害人 。
2、言语虐待:企图以字眼、声调来控制或伤害另一个人 。
3、心理虐待:威胁自杀、阻止对方探视其亲人、嘲笑、侮辱对方的朋友、滥用药物和酗酒、不实的指控对方有外遇、极度忌妒、无法保有一份工作、禁止对方上学或工作,跟踪、监视、谎言操控人、批评对方的外表、责备、冷漠以对等等 。
4、性虐待:强迫对方进行性行为、逼迫对方看色情影片或图片、拒用保险套等等 。
【法律依据】
【家庭暴力认定的条件】《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