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人的留置权行使条件


承揽人的留置权行使条件为:
(1)定做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支付报酬、材料费等费用 。
【承揽人的留置权行使条件】(2)承揽人合法占有本承揽合同的工作成果 。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 , 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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