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长江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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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简称市、区,下同)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为了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招生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学校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录取 。
第二章 学校校名、校址和性质
第三条学校中文全称为长江大学 , 英文全称为Yangtze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0489) , 上级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 。
荆州校区校址:湖北省荆州市(邮政编码:434023)
武汉校区校址:湖北省武汉市(邮政编码:430100)
第四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
第五条学校是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入选高校,是全国“产学研合作教育示范”高校,是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高校,是湖北省人民政府重点建设的四所高水平大学之一,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共建的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参加,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分管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 研究、制定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调整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本科招生事项做出决策 。
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部门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
第七条 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http://zszc.yangtzeu.edu.cn)或校园网(http://www.yangtzeu.edu.cn)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
联系及咨询电话:0716-8060550、8067167
投诉电话:0716-8060091
电子邮箱:zsb@yangtzeu.edu.cn
第四章 入学考试(考核)
第八条普通考生的文化课各科目考试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湖北省中职类考生 , 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技能高考 。
第九条学校组织对专升本各专业考生进行相关专业测试,测试时间、要求及有关事项以招生简章为准 。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遵循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 , 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和各省(市、区)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 。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 。
第十一条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要求 , 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15% 。预留计划的使用需经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研究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预留计划主要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在录取过程中,根据各省(市、区)的报考生源状况 , 重点向生源质量好、生源充足的省份倾斜 。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 。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学生报考多的专业 , 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 。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进行,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进行综合考查、择优录取 。
凡根据考生志愿、要求和申请,按规定录取后,学校一律不退档、不换录 。
第十四条根据本校在各?。ㄇ⑹校┑恼猩苹涂忌记榭觯?确定调档比例 。根据教育部规定 ,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
第十五条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从高到低录取 。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 , 我校认可其加分,加分在分专业时同样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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