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赔偿范围,是指行使侦察、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刑事赔偿的范围是什么】(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
推荐阅读
- 基金转换和卖出买入哪个划算 基金转换是按当天的净值吗?
- qq飞车是腾讯游戏吗
- 【推荐】龙岩上杭县信用卡取现的地方.
- 西游记的故事情节概括50字 西游记的故事情节概括
- 倚楼听风雨全诗的意思 倚楼听风雨全诗的意思是
- 生菜可以炒吗?
- 植物保护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植物保护与生态环境的关系
- 给前任的语录
- 【推荐】渭南合阳县信用卡取现的地方.
- 爷爷去世有丧假吗是怎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