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趣味小知识问答 消防安全趣味小知识( 三 )


如果有小孩、老人、病人等被围困在楼上,更应及早抢救,如用被子、毛毯、棉袄等物包扎好 。有绳子用绳子,没有绳子用撕裂的被单结起,沿绳子滑下,或掷于阳台、屋面上等等,争取尽快脱险 。
呼救,也是一种主要的解救办法,被火围困的人没有办法出来,周围群众听到呼救,也会设法抢救,或报告消防队来抢救 。
家庭失火应急十要
一、初起火最易扑灭,在消防车未到前,如能集中全力抢救,常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 。
二、要早报警,报警愈早,损失愈小 。牢记“119”火警电话 。
三、要先救火,后搬运财物,片刻延误,易成巨灾 。失火时,不宜先抢救财物,易被咽呛窒息而死或失去逃生的时机 。
四、要沉着冷静,严守秩序,才能在火场中安全撤退 。倘若争先恐后,互相拥挤,阻塞通道,导致自相践踏,会造成不应有的惨剧 。
五、下楼通道被火封住,欲逃无路时,将被子单、台布撕成布务,结成绳索,牢系窗槛,再用衣角护住手心,顺绳滑下 。
六、邻室起火,万勿开门,应跳入窗户阳台,呼喊救援或用前法脱险 。否则,热气浓烟,乘虚而入,使人窒息 。
七、烟雾较浓时,不必惊慌,宜用膝、肘着地,匍匐前进,因为近地处往往残留清新空气 。注意,呼吸要小而浅 。
八、在非上楼不可的情况下,必须屏住呼吸上楼 。因为浓烟上升的速度是每秒3—5米,而人上楼的速度是每秒3—5米,而人上楼的速度是每秒0.5米 。
九、逃离时,要用湿毛巾掩住口鼻 。也可用房内花瓶、水壶、金鱼缸里的水打湿衣服、布类等掩住口鼻 。带婴儿逃离时,可用湿布轻蒙在他的脸上,一手抱着他,一手着地抓行逃出 。
十、逃离前必须先把有火房间的门关紧 。特别是在住户多的大楼及旅馆里,采用这一措施,使火焰、浓烟禁锢在一个房间之内,不致迅速蔓延,能为本人和大家赢得宝贵时间 。
公共场所发生火灾的预防措施
为了有效的预防公共场所发生火灾事故,除对人们加强防火常识教育外,还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在公共场所使用电热设备时,要远离可燃物 。如使用的红外线取暖器等,因它表面的温度很高,若靠近易燃物质,很容易引起火灾 。
2、使用的照明灯具要与可燃物质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否则,照明灯具若紧贴在木板或其它可燃物上,其危险性也时很大的 。因为灯泡的表面温度很高 。比如 60W的白炽灯,表面温度可达135-180℃;100W的白炽灯,表面温度可达170-220℃所以当灯泡与可燃物接触时间一长,就会引着起火 。
3、人们使用电熨斗熨烫服装,或使用电吹风修整发型时,用完后,应及时将电源切断,并放置在不燃的基座上,灯余热散尽后,再收存起来 。不要用完后,立即装入纸箱内,那样其余热会引着其它可燃物品,而发生火灾 。
4、在公共场所人们维修电器设备使用的电烙铁,用完后,也应先拔掉电源插头,然后放在不燃的基座上或放在水泥地上,千万不要放在地板上和书桌上,以防温度过高而引起地板和书桌等可燃物起火
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为增强全民消防意识,提高全民防火、灭火和自我保护能力,根据现
阶段我国火灾特点,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安监
总局联合制定了《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
《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是从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和消
防常识中提炼概括的,是公民应当掌握的最基本的消防知识 。具体包括:
一、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
二、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
三、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
四、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五、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 。
六、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注意消防安全 。
七、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
八、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绘制逃生疏散路线图,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
九、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材料 。
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
十一、正确使用、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阀门、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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